(一)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:
1.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.本科、硕士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学证明(须注明学籍及毕业时间,并加盖学校公章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留学回国人员提供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.本科、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加盖学校公章);
4.中共党员证明(须注明入党时间,并加盖党组织公章);
5.个人一寸近照一张;
6.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;②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;③具有专/兼职辅导员经历;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(至少1项且满1年)的证明原件(加盖公章);
(二)资格审查结束后,参加面试人员和工作人员在资料审核清单上签字确认。
注: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,不得参加面试。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放弃面试。